番外──碩珍泰亨

 

 

 

亂糟糟的早晨。

金碩珍按著自己翹起的一搓髮走進會議室,漫長的指針跑著,會議室有時吵雜地讓人窒息。

真不敢想像設計是在這種環境下誕生出來的。

 

 

「我好想放長假……」

「前輩,你在說笑嗎?我們連假日都在加班的……」

「是啊,我連開玩笑的資格都沒有了嗎?」

「唉,但是前輩,你太可惜了,要是能去分公司有自己的團隊應該會有更多發揮的……」

「唉,別提了。」

 

金碩珍自覺自己是一個認命的人,每當他感覺疲憊,回家打開門看到金泰亨縮在自己床上睡覺,他就會覺得自己上輩子肯定有虧欠他,所以他現在會感覺能遇上他就算再辛苦也沒有關係。

 

「泰亨啊……」

抓住他的手,緊緊的扣住他的十指,找到他的唇試探式的親吻。

金泰亨在這時會稍稍扭動自己的臀部,因為不能呼吸而微微掙扎,但掙扎不久就會伸出舌頭迎合他的吻,在性這方面金泰亨其實比自己還要熱情,他們迅速把彼此都脫光,金泰亨會睜開對光線還不適應的眼睛,略帶抱怨的說。

「每次都不關燈……」

金碩珍笑了。「為什麼?這樣才能把你看得比較清楚。」

金泰亨低下頭,隨即露出惡作劇般的笑容打開他的雙腿。

「哥,很辛苦吧?我幫你。」

金碩珍才想開口,自己的分身已經被溫熱的口腔包覆住,金泰亨的舌頭舔弄著他的每一寸神經,金碩珍耳根子會先竄紅,血液瞬間往下腹竄去,他撫著金泰亨的髮,小心翼翼地吐出呻吟。

金泰亨擦了下自己嘴邊的白濁液體,那纏著銀絲的舌尖與身姿極為美麗,金碩珍將他壓下,因為被勾引的燥熱得不到滿足,所以他的動作變得越加急促。

舌尖逗弄著他早已挺立的紅莓,用一手擠出床頭上的潤滑液,手指悄悄地探入他敏感的後庭,金泰亨緊閉著眼睛,吞口水時喉結滾動著,他緊咬著他的唇,金碩珍的手指越加往裡滑,他就越是不能忍受。

 

「嗯啊……別…」

「就是這裡吧。」

 

金碩珍抽動著自己的手指,一次一次地往那個點搓揉,液體溢了出來,金泰亨抱住他的身子。

 

「碩珍哥………」

 

他的身子已經微微滲出了汗水,黏膩的身軀緊貼在一起,金碩珍撫著他纖細的腰,溫柔地親吻他,金泰亨將自己的重量壓在他身上,眼神迷離而夢幻。

金泰亨說自己喜歡這種體位,因為他能讓金碩珍看到自己被進入時的表情,但是金泰亨不知道,他每次將自己送給他時,總是因為痛楚而睜大雙眼,這時候金碩珍就能再度確定自己是被愛著的。

已經不是第一次做了,所以才能一下子就適應,猛力抽動著一起得到瞬間的歡愉,然後精疲力竭的抱住彼此。

 

「碩珍哥……」

 

今天卻有些不一樣,通常一做完,金碩珍會起身替他收拾善後,然後他就睡得一蹋糊塗的,金碩珍擦著他的大腿內側,聽他叫喚他。

 

「怎麼了?」

「你有沒有後悔過呢?」

「什麼?」

「你有沒有後悔遇見我呢?」

「你在說什麼?」

 

看他滿是吻痕的身體,金碩珍感嘆自己怎麼可能會後悔。

 

「碩珍哥,我們……分手吧?」

「蛤?喂,金泰亨,你給我起來………」

 

金碩珍一下子從情慾裡驚醒,他抓起他讓他坐起身面對他,金泰亨的表情堅定的不可思議。

 

「如果不想分手的話,我有一個條件。」

「什麼?」

金碩珍現在滿腦子都是髒話,混亂的開始泛疼,他都快忘記金泰亨是不按牌理出牌,不受他控制的性格。

 

「跟我一起去釜山吧。」

 

金碩珍頓時愣住了,腦袋忽然空白了幾秒,然後他眨著眼看著金泰亨。

 

「泰亨,你的意思是………」

「我不要你為了我工作被限制住,我希望你不要有遺憾,只要我們留在這裡,就不斷地提醒我,是我讓你這麼辛苦的,所以……只有我跟你走,我們才能繼續交往。」

 

金碩珍有些慌了。

他不知道金泰亨默默地都在想這些事情,他看起來很樂觀但有時卻很細膩,這點朴智旻也曾經告訴過他。

 

「你不要嗎?你不要那我們就分──」

「好,拜託你,不要隨便說那二個字。」

 

金碩珍看著他,嘆了口氣。

其實內心是感動的,金泰亨用這種像是逼迫的方式,卻只是為了他好,讓他沒有罪惡感的帶他走。

「我啊,是絕對不會後悔遇見你的。」

「真的?」

「嗯,真的。」

 

金碩珍能預想得到自己的未來會被這傢伙吃得死死的。

 

「其實我已經跟號錫哥他們報備過了。」

「你就不怕我說那就分手嗎?」

「不可能,因為你愛我。」

 

躺在床上抱著他,金碩珍笑了。

看來金泰亨沒有說謊,無論在哪裏都要帶上他這句話是真的。

為彼此著想的心比什麼都珍貴不是嗎?

 

 

「那這間屋子就只剩下南俊、玧其跟智旻了。」

金泰亨在他懷裡悶悶的點點頭。

「怎麼?我們去釜山以後可不要換你後悔喔。」

金泰亨猛然抬起頭,親了下金碩珍的嘴,然後又再度縮回他懷裡。

「才不會。」

「那就好。」

 

從一開始到此刻,時間真的不停地在流逝,人與物不停的變動著,但是不變的是,他感覺他們幾個的感情並不會因此而分散了,會凝聚的,只要還存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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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