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短篇 (1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玧其哥………」

 

耳邊傳來男人低沉帶著些氣音的呼喚,外頭那些少女們要是知道了肯定會忌妒得想甩他巴掌吧,這麼一想就覺得自己這一種妥協是否也不是太壞。

 

「唔……嗯……」

 

胸前的粉紅一向是他的敏感帶,所以金泰亨這個調皮的男人總是會惡質的逗弄著這裡,他說他最喜歡看他皺緊眉頭介於痛苦與不耐之間的表情,那比狠狠侵犯他時他所露出的那種滿足表情還要有趣。

說白了,他只是不想太過於滿足他而已。

 

 

「煩……太長了……」

「你是說我的小泰亨嗎?」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那個誰,我們班十號………那個叫什麼名字的?」

「奇怪,我也老是想不不起來我們班十號叫什麼名字。」

「他是不是不常來上學啊?」

「沒有阿,他一直都有來,如果沒有來我才會發現。」

「那到底為什麼我們不記得他了呢?」

「真奇怪啊,不知道他過得好不好………」

 

閔玧其低著頭喝了一口冰咖啡,今天的咖啡泡得太淡了,估計水加多了。

「他們也真是誇張,是該吃銀杏了嗎?他們說的那個十號明明就在離他們這麼近的地方,還說得這麼大聲…」

對面的金南俊叼唸著,一身的白T跟短褲,活像是來公園下棋的老頭子。

「十號嗎?我都忘了我是十號。」

「那當然了,鼎鼎大名的閔投資人怎麼會記得以前那個不起眼的自己,光是身價就天差地遠。」

閔玧其看了眼金南俊。「我又不是你,從以前就是大家眼中的菁英,我最不屑的那種。」

「唉唉,你以為我希望嗎?我只是做好自己的本分而已,而且全班不也只有我記得你嗎?從以前到現在都是我在照顧你的……嗚哇,好燙,這咖啡也太燙了。」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一打開門,就有一陣難聞的菸酒味灌上鼻尖,雖然厭惡這種味道卻還是能適應,他閔玧其的少數幾個強項就是打不死的體質,超強的適應能力,朋友曾笑說如果要去無人島的話無論如何都得帶上他,因為他總是能處變不驚的活下來,其實那是他們太笨了,只要用第三者的角度去看這個世界,那麼就沒有什麼事會令你困擾了,人生不就是那樣嗎?像一場電影,你演著也看著。

「撕……痛……痛,…你踩到我了……」

一個厚實的聲音從地板上傳出來,閔玧其將視線下移才看到沙發底下有一隻手,而自己的鞋底正不偏不倚地踩著他,沒有立即把腳移開而是擰起眉頭,看樣子又是一個喝茫了的傢伙,不知道昨晚是不是跟哪個女人在那張大床上……

「喂……我說,你踩到我了!!」

沙發底下的人發出有些許委屈的哭音,此刻聽起來卻有些滑稽,閔玧其笑了下將腳移開,站在那裏想等著他爬出來,只是等了一陣沙發底下卻毫無反應,他皺起眉頭,看樣子這個人喝得不是普通的醉,在這間汽車旅館打工快要一年了,什麼樣的人他沒有見過,這樣喝掛的客人他是見怪不怪了。

「先生,現在已經是退房時間,您該離開了喔。」

沒有反應。
想來也是,他不會天真的以為喊一句就可以把醉得不省人事的人給喚醒,於是他蹲下身…

「先生…………您───」

沙發底下,什麼人也沒有。

閔玧其咬了咬唇,雖然在這裡打工遇過很多人,卻還沒遇過鬼的。
他深吸口氣,現在是早上十一點左右,外面天氣很好太陽高掛,櫻花還盛開著,雖然在這八層樓的汽車旅館中,只有他一個人負責前四層樓,而今天又是非假日,沒什麼人入住,也就是說這幾層樓裡都沒有什麼人。

不、不,閔玧其,現在可是白天,鬼是不可能在白天還是透中午出來玩的。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短篇。
標題是隨便取的XD

 






某天睜開眼睛醒來我就變成一隻小浣熊了。

身為浣熊,我的名字卻還是叫朴智旻,主人是金泰亨,雖然這個人是我的主人好像也不意外,但還是有些不甘心,我多希望有天是我成為金泰亨的主人,他能夠永遠伴我左右,但是那怎麼可能呢,金泰亨很耀眼,又很活潑,善於交際,我則是個跟他完全不相襯的人啊,學校裡的人總是說我像是金泰亨身邊的配襯,永遠是他的配角。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泰亨阿,快起來,不然會遲到。」

朴智旻看著鏡子,摸著剛剛才梳好卻不太乖巧的頭髮,鏡子裡反映著雜亂的房間,到底多久沒好好整理過房間也忘記了,雖然打掃阿姨會來幫忙做打掃,但是私人物品還是散亂成一團,鄭號錫都已經不知道吼過幾百次了,那些東西終究還是在那裡,不過他也沒資格說別人就是,那裡頭有一本漫畫好像就是他扔的,只是他扔得少了點,他拍拍自己的臉頰,走進房間裡看著安靜無比的空間,該睡的都睡死了,但該醒的卻還沒醒,他的視線停在某個最上層的位置,他嘆了口氣。

「泰亨啊~~」

金泰亨很難叫起來已經不是秘密,大概連隔壁家養的貓都知道,好幾次想乾脆拋棄他直接出門上學,但是每次走到門口穿好鞋子還是又不由自主的走回房間裡,略帶無奈的把金泰亨拖出來。
終究無法放下他。
因此,朴智旻此刻就在盤算著等下走到門口穿鞋之後他絕對不要再走回來!

「智旻阿,你別叫了,快出門,讓這小子自己看著辦吧?」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H有。


從被窩裡爬起來,看到的都是什麼景緻呢?
氣象報告說,這一周有鋒面來襲,似乎會下一周的雨,
我在玄關綁鞋帶的時候突然想到,你很討厭下雨,因為那樣你就不能脫著鞋子去外頭玩了。

但是現在也不行了吧。

「泰亨阿。」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金泰亨一直都有一個壞習慣。
他喜歡專注地盯著自己在意的人,離他最近的就是共用同一個寢室的室友們,他把這當作一種無聊時打發時間的方式,例如他會一直看著閔玧其的臉想著等一下午餐要吃什麼,他會看著田柾國的臉想著等一下回宿舍要打遊戲,據室友們說,那感受就像是被獵物盯上了而你卻不會覺得困擾,甚至對眼時會覺得這傢伙還真可愛,給他吃一下好像也不錯(X)。

這前提是,室友們溺愛他的緣故。

這要是用在不認識的前輩身上,就會讓人覺得有些熱情,有些莫名,雖然不至於到難以承受,但還是會覺得這孩子是不是………哪裡有問題?

邊伯賢也不是沒發現那位學弟老是撐著下巴亮著明眸盯著自己,只是他在校也不是安靜的人物,人氣本來就高,被這麼盯著也不是不被理解的事情,而且那眼神雖然讓人在意,卻奇怪的不怎麼困擾,雖然邊伯賢想過,是不是因為那個學弟長得好,所以一切都可以被原諒的關係。

是喔,人就是這麼現實,才會導致他畢業去面試的時候教導老師說他雖然唱歌有潛力個性也不扭捏,還大方很有趣,但土土醜醜的,你說你面試得上嗎?

嘖,明明有這麼多優點了,為什麼只是土土醜醜的就上不了呢?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金碩珍呈現大字型躺在練習室的地板上。
感覺自己的身體不受控制的在出汗,汗水好像會淹沒這間練習室一般,要是能淹沒就好了。
閉上眼睛,想起身,卻發現起不來,渾身軟的像是沒了知覺,成員們都練習完回去了,他還犧牲那少得可憐的睡眠時間又留下來繼續他的第15個小時練習。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Sunflower,學名Helianthus annuus
「你所存在的地方,就好像……向日葵吧!」


溫暖、充滿朝氣、心中存有一顆太陽並且朝向陽光的人們。
但是為什麼呢?
為什麼這個人會成為我的太陽?
在這個地方,沒有人想過也沒有人願意去思考。
為什麼身邊這個人會成為你的太陽?
為什麼?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喂~泰亨啊,抱歉啊,我現在這裡走不開…你……』
「啊,那……碩珍哥你忙吧!」
『喂?泰亨啊……泰──』


將電話按掉,關機。
走在寒冷的街道上,金泰亨抬起頭看著閃爍的招牌,今天是今年的最後一天,其實他原本就沒有指望能夠見到金碩珍,那個哥總是很忙,忙到會把他的生日忘掉,連個年也不能陪他過,而且今天可是他成年的日子啊,虧他今天還跟媽媽報備,今晚不回家的,自己怎麼會喜歡上金碩珍呢?真是太委屈了…太委屈了!
帶著滿腦子的不平跟自怨自哀,他才發現自己又走到咖啡廳來了,金泰亨習慣性地坐到咖啡廳對面的公園椅子上,看著咖啡廳裡頭穿著服務生制服的男人,那個人叫做鄭號錫,是他的直系學長,從新生入學開始到現在他最黏著的人,這個哥為人就跟他的笑容一樣,爽朗又熱情,就算是不開心的事情,到他面前好像也能化為烏有一樣,有時候金碩珍沒空的時候他就會來這裡等待鄭號錫打工結束跟他一起去吃個東西消磨時間,因為不知道要去哪裏就習慣性的走到這裡來了。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泰泰,今天我們要去唱歌,你去嗎?」
「唱歌啊……」
金泰亨轉頭看著二個死黨露出有些尷尬的表情,才想開口他們倆才像想起什麼似的拍拍他的肩。
「啊,對喔,都忘記泰亨你要去接弟弟。」
「呃……嗯……」
「不然就像上次那樣把他一起接來玩吧?我們陪你一起去等他?」
看著包圍著他的二個死黨,金泰亨不知道該怎麼拒絕的露出傻氣的招牌笑容,才正想開口包包裡的手機就響起來,來電顯示,閔玧其。
「哥,怎麼了?」「啊……我知道了,馬上就去了。」
金泰亨把電話掛掉,推開二個死黨,不好意思的對他們比了個抱歉的手勢。
「我哥讓我回去了,而且KTV那地方……我弟太小不好啦,改天約吧,掰啦!」
「欸,泰泰……」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BTS】Headlock  //

人總會活在一種基準裡頭,好去判定什麼是好,什麼是壞,然後去做出最終的選擇,金錫珍撇撇嘴看著前方不遠處的男子,他站在那裏已經有十五分鐘了,男子就只是抬頭看著架上各種牌子的花生醬遲遲沒有做出動作,而金錫珍之所以注意他,不只是因為這平常日又是上班上課時間,小鎮上的超商總是沒什麼人,閒到可以抓蚊子來打架之外,那個男子是他的新鄰居。

天曉得他已經有多久沒有過新鄰居了,隔壁那屋基本上就是個凶宅,自從發生過那件事情以後就沒人敢住了,雖然房租便宜卻怎麼也租不出去,而他要不是不聽父母的勸,堅持念演藝科系,父母一氣之下不對他金援,他也不用住在兇宅對面了,雖然事件發生時也想過要搬家,但他都已經大三了,這二年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他也漸漸不當一回事了。

終於男子動了,卻不是伸手拿架上的花生醬,而是走到飲料櫃前再度開始進行沉思。
這人是有什麼病嗎?難道他要這樣再盯個十五分鐘?花半小時來超商盯著架上的東西就這麼有趣?
金錫珍不由得從收銀台裡走出來,也跟著他擺出同個姿勢看著那些花生醬。
沒有,沒有什麼異狀,也沒有什麼不同,就算跟他處於同樣的角度,這些花生醬也沒有什麼特別之處。

orange4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